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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约稿出书的新陷阱

  我收到一封约稿信,并不兴趣与这家公司合作。只希望提醒DONEWS的朋友,这个公司所推崇的合作方式无疑就是一个陷阱。如果已经身受其害则去公安机关报案,别让更多的热爱写作的人受到伤害和损失。
XXX:
  你好
  我非常喜欢你作品那种洒脱,幽默不失情趣的风格。我们公司很想把你的随笔编成一本小册子,不知道你
  我们是一家从事文化传播事业的公司,公司的业务主要是与全国知名的出版社合作出版作者的文学作品,公司从年初开业至今,已经成功策划出版了几十部文学作品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。下面是我们公司的经营方式:
  一、作家须向公司缴纳所有出版费用10000余元。自签约之日起,两年以内,公司拥有该作品版权,作家不得将该作品出让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。协议书生效期以作家缴纳全部出版费用时为准。
  二、公司在一年内将该作品由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,无假书号,并保证印刷装帧质量。作品由公司负责组织新闻发布及作家签名售书活动。同时在全国重点城市经销,将作品推向全国市场。
  三、公司不向作家支付稿酬与版税,作家只能按作品销售量享受出版利益。即,自出版之日起,一年内,该作品销售达到五千册以上时,公司返还作家一万元人民币,销售达到一万册,返还作家两万元人民币(由公司扣缴国家税收)。以此类推。
  四、公司全权代理该作品的一切出版权及商业权益;拥有中国、港澳台及海外地区独家代理权。所得版权利益与作家平分。
  五、出版册数,加印册数以及市场销售由公司自行决定,全权负责,公司有告知作家出版和加印册数的义务。作家除按照书籍销售比例领取返还费用以外,其余全部市场销售利益均归公司所有。
  六、公司若在一年内未能将该书出版,应即时退还作者全部预订书款及出版费用(送交出版社编审后收取编审费2000元人民币),以切实保证作家利益不受侵害,同时废除该协议及作家作品出版授权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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